【资料图】
没办法,只能打了!
1.但我们这里不是美国啊,也没枪不能打,就只能操家伙了!
2.抄家伙也容易打出毛病来!如果打出毛病来,还有可能受到连带责任啊!
3.近期不是有一个小伙子,跑到自己看上的女孩家里,带着凶器非要逼婚,结果被反杀!按照现在媒体报道,说小伙子被打倒后,女孩儿父亲还在砍杀......所以,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失?
英武不是法律专业,是心理学专业,所以当初昆山反杀案件,在没有定性之前,发了一条微头条,大意是“装逼反被杀,该”!
4.只是,河北的“小菲”一家,在父亲是残疾、母亲病弱的情况下,面对从东北赶过来要逼着谈恋爱的王雷,出手了,然后现在......
根据《刑法》第20条第3款规定,公民面对杀人、强奸、放火、危害公共安全等重大犯罪行为时,可行使无限防卫权,不受防卫限度的限制。昆山反杀案,被司法部门确定为正当防卫。
不知道这个是什么结果?
不说了,容易上火。
一句话:如果有人私自闯入我家宅子,反正也没有监控镜头,我一定会出手的,失手杀人还是什么的,都行!就是不能伤害我的家人!